以下自考復習資料均由浙江自考網整理并發布,考生想要了解更多關于浙江自考報名、考試、成績查詢、畢業、歷年真題、常見問答等相關信息請關注浙江自考網,獲取浙江自考更多信息。一、保管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保管合同又稱寄托合同、寄存合同,是指雙方當事人約定一方當事人保管另一方當事人交付的物品,并返還該物的合同。保管合同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保管合同是實踐性合同,除當事人另有約定,保管合同自寄托人交付保管物合同成立。
2、保管合同為無償、雙務合同和不要式合同
保管合同雖為無償合同,但寄托人仍須負擔支付保管人為保管所支出的必要費用和有益費用的義務。
3、保管合同以物品的保管為目的。
4、保管合同中須轉移標的物占有。
二、保管合同當事人雙方的義務
(一)保管人的義務
1、給付保管憑證的義務。
2、妥善、親自保管保管物的義務。
3、不得使用或許可他人使用保管物的義務。
4、危險通知義務。
5、返還保管物的義務。
(二)寄存人的義務
1、償付必要費用的義務。
2、告知義務。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有瑕疵或者按照保管物的性質需要采取特殊保管措施的,寄存人應將有關情況告知保管人。3、聲明義務。當寄存人寄存的物品為鷺物品時,應將情況告知保管人,并由保管人驗收或封存。
聲明:
(一)由于考試政策等各方面情況的不斷調整與變化,本網站所提供的考試信息僅供參考,請以權威部門公布的正式信息為準。
(二)本網站在文章內容來源出處標注為其他平臺的稿件均為轉載稿,免費轉載出于非商業性學習目的,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如您對內容、版權等問題存在異議請與本站聯系,我們會及時進行處理解決。
相關推薦
2023年4月浙江自考中國文化概論復習筆記:中國傳統的藝術審美
12-102023年4月浙江自考俄羅斯小說文體論復習資料七
11-26自考輔導資料:2019年10月《美學》知識點-美育的內涵
09-20自考輔導資料:2019年10月《美學》知識點-審美經驗理論的歷史回顧
09-182023年4月浙江自考《管理系統中計算機應用》串講資料四
03-14自考輔導資料:2019年10月《中國現代文學史》-30年代文學小說創作
09-24自考輔導資料:2019年10月《美學》知識點-審美發生的特殊標志
09-162023年4月浙江自考中國文化概論復習筆記:語言文字及其文化特征
12-102022年浙江自考心理實驗設計串講資料第三章
10-202023年4月浙江自考學前教育史復習筆記:抗日戰爭和解放戰爭時期
1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