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構成是創造形態的方法,研究如何創造形象,形與形之間怎樣組合,以及形象排列的方法,可以說是一種研究形象的科學。
2. 平面構成是在平面上按一定的原理設計,策劃的多種視覺形式。
3. 形象是指能引起人的思想或情感活動的具體形狀或姿態。
4. 第 14 頁的第二節形象與空間這段話和魯賓之壺仔細看看。(簡述題:圖與地的關系?)
5. 基本形是指構成圖形的元素單位。一個點、一條線、一塊面都可以在為基本形元素。
6. 形態組合關系:相遇,重疊,透疊,聯合,減缺,差疊。
7. 漸變構成是指基本形或骨骼逐漸地,有規律地循序變動,它會產生節奏感和韻律感。
8. 發射是一種特殊的重復,是基本形或骨骼單位環繞一個或多個中心點向外散開或向內集中。發射也可以說是一種特殊的漸變。
9. 特異的概念:在規律骨骼和基本開的構成內,變異其中個別骨骼或基本開的特征,以突破規律的單調感。對比是一種自由構成的形式,它不以骨骼線為限制,而是依據形態本身的大小,蔬密,虛實顯隱,形狀,色彩和肌理等方面的對比而構成的。(協調是求似,對比則是求差異)
10. 矛盾空間:在平面設計中有時故意違背透視原理,有意地制造出同視覺空間毫不相干的矛盾圖形,這類圖形又稱矛盾空間圖形。
11. 邊洛斯三角形:利用人的眼睛在觀察形體時,不可能在一瞬章全部接受形體各個部分的刺激,需要有一個過程轉移的現象,將形體的各個面逐步轉變方向。(簡述題:簡述邊洛斯三角形的原理?)
12. 重像:兩種或兩種以上的形象,按照一定的內在聯系與邏輯相互重合,系統合成一個新的形象,我們稱之變重像。
13. 變像:按照一的目標,利用形的相似永生,把一種形象漸漸地變為另一種形象稱為變像。變像是漸變的一種特殊表現形式。
14. 簡述題:簡述漸變與變像之間的區別?
15. 色彩構成:根據構成原理,將色彩按照一定的關系原則云組合,創造出(調配出)適合目的的美好色彩,這種創造(調配)過程,稱為色彩構成。
16. 色彩三屬性:即明度,色相,彩度。
17. 明度指色的明暗程度,也可稱色的亮度、深淺。
18. 色相指色彩不同的相貌。
19. 彩度是色彩的鮮艷度。亦稱飽和度。
20. 色立體:色彩姑屬性的關系,有秩序有系統地排列與組合,就可構成三維立體的色彩體系,簡稱色立體。
21. 減色混合:通常指物質的、吸收性色彩的混合。混合后的色彩在明度,彩度上較之最初的任何一色都有的下降,混合的成分越多,就越暗越濁。
22. 疊色:指當透明物疊時所得到的新色方法。特點是透明物每重疊一次,透明度就會下降一些,可透過的光量也會隨之減少,疊出新色的明度肯定降低。所得新色的色相介于相疊色之間,彩度也有所下降。
23. 空間混合:將兩種或兩種以上的顏色并置在一起,通過一定的空間距離,在人視覺內達成的混合稱空間混合,又稱并置混合。
24. 色相對比的特征:將色相環上的任意兩色或三色并置在一起,因它們的差別而 色彩對比現象,稱色相對比。
25. 色彩色相對比的五種對比關系:同類色相( 15 度),類似色相( 30 度),鄰近色相( 60 度 90 度),對比色相( 120 度),互補色相( 180 度)。
26. 色性:指某個單獨顏色的性質。
27. 調性:是指一組配色或一個畫面總的色彩傾向,它包括,色相,彩度的綜合因素,而不是簡單地偏紅偏綠。
28. 立體構成:研究立體形態名元素的構成法則,是相對于模仿的一種造型新概念,是立體創造的一種科學方法。
29. 壘積構造:只把材料重疊起來做成立體的構造物,叫作壘積形式的構成。
30. 桁架構造:又稱網架,是采用一定長度的線材,以鉸節構造將其組成三角形,并以此三角形為單位組成構造體。
31. 框架構造:框架構造系獨立線框的空間組合,分平面線框和立體線框,組合方法有重復,漸變,自由組合,連續框架。
32. 線層:就是用簡單的直線按照一定秩序作排列或透疊,產生空間節奏,由于視點稍微一動就會有閃動的感覺,所以能創造變化豐富的空間形象。
33. 曲面立體構成包括:連續曲面立體構成,薄殼構成,單位平面的同體粘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