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2022年10月自學考試和4月自學考試延期考試疫情防控考生須知
2022年10月自學考試及4月自學考試延期考試全國統考課程考試將于10月22-25日舉行。為確保廣大參考人員的生命健康安全,確保考生順利赴考,根據《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關于做好我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防疫工作的通知》(粵考院函〔2020〕65號)《廣東省2022年10月(22日-25日)自學考試疫情防控考生須知》,結合我市疫情防控工作實際,要求如下:
一、所有考生須在10月12日前注冊“粵(穗)康碼”(以下簡稱“粵康碼”)。“粵康碼”非綠碼的考生,應及時到相關部門核實情況。打印準考證時須在自學考試管理系統中如實填報“粵康碼”狀態等信息。
二、考生須進行考前10天自我健康觀察,每日如實在廣東省教育考試院官微中進行健康情況申報(申報說明及常見問題見附件1),同時如實填寫考前10天個人健康信息申報表(見附件2),并在參加每場考試時提交給考點相關工作人員。
三、考前10天非必要不離穗。所有考生須嚴格遵循考點屬地疫情防控政策要求,執行相關規定。
四、所有考生進入考點時,“粵康碼”必須為綠碼,提供本次考試首日前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即參加10月22日至23日考試場次的,檢測結果時間在10月20日零時后;參加10月24日至25日考試場次的,檢測結果時間在10月22日零時后。電子或紙質證明均可,下同),否則不可參加考試。
五、考生有以下情況之一的,不得參加考試。
(一)正處于隔離治療期的確診病例、疑似病例、復檢陽性人員、無癥狀感染者,以及隔離(監測)期未滿的密切接觸者、密切接觸者的密切接觸者、入境人員;
(二)考前7天內有中高風險區旅居史的,根據防疫政策規定,須實行7天集中隔離醫學觀察或7天居家隔離醫學觀察措施的;
(三)考試當天“粵康碼”為紅碼或黃碼的;
(四)不能提供考前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的;
(五)現場測量體溫不正常(體溫≥37.3℃),在臨時觀察區適當休息后,再次測量體溫仍然不正常的;
(六)按照疫情防控政策要求,尚處在集中隔離醫學觀察、居家隔離醫學觀察、居家健康監測的;
(七)不符合考點所在地政府疫情防控政策相關要求的;
(八)其他情況由現場衛生防疫人員研判后認定為不能夠參加考試的。
六、考生進入考點時均要佩戴一次性醫用或以上級別口罩,除進行人臉識別等必要的身份驗證程序外,其余時間均不能摘下口罩;向考點工作人員出示手機上的“粵康碼”;接受準考證、身份證、“粵康碼”、核酸檢測證明、行程卡核查,提交健康信息申報表。進入考場前將手機放在指定地方。
進入考場后,出現身體異常情況的考生,應根據醫療衛生專業人員指引,先在臨時觀察區進行復核評估后作下一步處置,經醫療衛生專業人員專業評估,在保障廣大考生和考試工作人員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前提下,綜合研判是否具備正常參加考試的條件,具備參加考試條件的,由專人引導前往備用隔離考場;不具備參加考試條件的,不安排參加考試。
七、考生進入考場前應用速干手消毒劑進行手消毒或者洗手;進入備用隔離考場的,必須用速干手消毒劑進行手消毒。
八、考試結束后,考生要按監考員的指令有序離場,保持人員間距,減少交談。考點可安排各考場錯峰離場。
九、考生報考2022年10月22-25日自學考試,但因疫情防控需要而未能參加考試的,不納入自學考試誠信報考檔案,可按規定正常報考下一次自學考試。
十、考試疫情防控實行屬地管理,考試疫情防控措施將根據疫情形勢變化適時調整。
附件:附件下載
1.考生健康上報說明及常見問題.docx
2.廣東省10月(22日至25日)自學考試健康信息申報表.docx
廣州市招生考試委員會辦公室
2022年10月10日
聲明:
(一)由于考試政策等各方面情況的不斷調整與變化,本網站所提供的考試信息僅供參考,請以權威部門公布的正式信息為準。
(二)本網站在文章內容來源出處標注為其他平臺的稿件均為轉載稿,免費轉載出于非商業性學習目的,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如您對內容、版權等問題存在異議請與本站聯系,我們會及時進行處理解決。
相關推薦
北京市辦理2021年下半年自考畢業手續的通知
05-042022年10月江蘇自考管理系統中計算機應用實踐考試報名通知
11-24江蘇自考11002公司法與企業法考試大綱(高綱1729)
10-252018年9月浙江省全國計算機等級考試社會考生報名點
07-21北京2022年下半年自考《連鎖企業創辦》課程考核題目及要求
02-28周口市發放2022年上半年自考畢業證書的通知
02-28齊魯工業大學2023年上半年自考畢業環節考核通知
02-21湖南省2022年自考本科畢業論文(設計)抽檢工作的通知
03-022022年10月江蘇自考本科英語專業計劃
11-10四川警察學院2023年上半年自考畢業論文指導安排
0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