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2022年自考社會助學機構備案登記通知
各有關區教育行政部門,各自考社會助學機構:
個人自學、社會助學是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的重要環節和教育功能的具體體現,是自學考試的基礎和必要條件。按廣東省自學考試委員會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加強我省自學考試社會助學機構業務指導工作的通知》(粵考辦〔2015〕46號)要求,從2016年起,自考社會助學機構年度備案登記工作由各市(區)考辦組織實施。我市2022年度自學考試社會助學機構備案登記工作具體事項如下:
一、備案登記對象
在我市開展自學考試輔導的社會助學機構。
二、備案登記需提供的材料
(一)法人登記證(正、副本)原件及復印件(蓋單位公章);
(二)教育行政部門批準的辦學許可證(正、副本)原件及復印件(蓋單位公章);
(三)《社會助學機構備案登記情況說明》(單位提供書面的情況,內容包括機構名稱、詳細地址、法人代表及聯系電話、助學專業及學習者人數、學習時限、助學方式、教學計劃、助學機構管理人員及經費來源等,蓋單位公章);
(四)《2022年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社會助學機構備案登記表》(附件2);
(五)首次備案登記的自考社會助學機構,須由教育行政部門對該機構進行實地核實,做好自學考試及開展助學的相關政策和規定的宣傳工作,把好自考社會助學機構開展自學考試助學的入門關,并在上述第(三)條的《社會助學機構備案登記情況說明》紙質材料上加蓋教育行政部門公章。
三、備案登記時間及地點
2022年9月5日至8日,工作時間: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聯系電話:82197626。
地址:羅湖區泥崗西路1068號深圳市招生考試辦公室230室。
四、其他注意事項
(一)教育行政部門批準的辦學許可證(副本)需在有效期內,且上一年年度檢查情況為合格。
(二)備案登記表中的專業代碼、專業建設主考學校代碼和課程組代碼須按照專業信息簡表(附件3)填寫。
(三)各單位要加強服務意識,嚴格按照有關政策和規定開展助學輔導活動,準確、真實地宣傳相關自考信息。
聲明:
(一)由于考試政策等各方面情況的不斷調整與變化,本網站所提供的考試信息僅供參考,請以權威部門公布的正式信息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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