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市招生考試辦公室關于2022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畢業辦理工作的通知
各有關考生:
根據廣東省自考辦文件要求,自2022年下半年開始實行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畢業證書電子注冊圖像采集工作。請符合畢業條件且擬在我市辦理自學考試畢業登記的考生,登錄廣東省自學考試管理系統提交畢業申請,并在我辦規定的時間內上傳符合采集標準的畢業證書照片及所需材料進行初審。結合我市的實際,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畢業申請時間
(一)考生網上畢業生圖像采集及畢業申請時間:12月12-19日。
(二)提交畢業材料時間及地點:
考生網上提交畢業申請后,須到現場提交畢業生材料進行初審。
時間:12月16日—19日(周六日照常上班),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地點:東莞開放大學,地址:東莞市莞城街道運河東一路157號。
二、畢業辦理前期工作
(一)辦理轉考、免考、考籍信息更正手續
申請下半年畢業的考生,須在11月1日前辦理完成轉考、免考、考籍信息更正(含身份證號升位)手續。逾期辦理者,不能參加本批次畢業手續的辦理。
(二)登記前置學歷相關信息
申請下半年本科畢業的考生,須在12月1日前登錄系統登記前置學歷信息。經省考辦查驗通過的方可申請本科畢業。
考生可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選擇下列學歷認證方式之一進行登記:
1.學信網出具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2.全國高等學校學生信息咨詢與就業指導中心出具的《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
3.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4.同時辦理自考專科和本科畢業的考生,須登記申請專科畢業的準考證號。
三、畢業申請必須具備的條件
(一)必考課程成績全部合格。
(二)選考課程達到最低的學分或門數要求。
(三)本科專業畢業生加考課程達到所屬類型的最低學分或門數要求。
(四)選擇的畢業專業、主考學校,須與取得合格成績的實踐環節考核或畢業論文所屬的專業及組織考試的主考學校相一致。
(五)如有違規記錄,已達到推遲畢業的年限。
(六)符合畢業專業的其他條件,詳見各專業的畢業說明。
(七)未辦理過該專業的畢業證書。
(八)經有關單位鑒定思想品德合格。
四、畢業辦理步驟
凡達到畢業要求的考生,應在當地市考辦規定的時間內,及時辦理申請畢業的有關手續,逾期者,不能參加本批次畢業手續的辦理。
(一)確認信息
考生在辦理申請畢業登記之前,登錄系統確認自己的姓名、性別、身份證號碼、電子相片和各科成績等數據,上述數據準確無誤后方可申請畢業登記。如考生姓名、性別、身份證號及出生年月等信息有誤,須提前辦理考籍更正,待信息更正后,再參加下一期畢業申請。
(二)畢業證書電子注冊圖像采集
1.根據教育部考試中心《關于做好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畢業證書電子注冊圖像采集工作的通知》(教試中心函〔2021〕125號)要求,結合我省實際,在畢業辦理期間開展畢業證書電子注冊圖像采集工作。自學考試畢業證書電子注冊圖像應使用畢業生本人近期(一般為畢業前一年以內)正面免冠彩色頭像的電子圖像文件,采集規范及信息標準詳見附件1。
2.圖像采集流程。考生在我省自學考試管理系統進行畢業申請時,由系統將圖像采集與考生信息數據庫進行關聯校驗,采取信息化手段與公安部門人口庫等權威渠道開展圖像比對,以確保圖像信息的準確性與一致性,具體操作流程詳見附件2。
3.請考生務必重視此項工作,及時按要求上傳符合采集標準的畢業證書照片,避免產生學歷證書數據無法在教育部順利注冊導致延遲獲取畢業證書等相關后果。
(三)網上申請并打印《畢業生登記表》
考生登錄系統,成功提交畢業申請后,須通過系統自行打印《廣東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畢業生登記表》(以下簡稱“畢業生登記表”),并認真核對《畢業生登記表》正面的有關信息,如實填寫背面的相關內容;同時,將該表交有關單位填寫考生的思想品德表現并加蓋公章。不按要求填寫及蓋章的,畢業申請不予受理。
(四)提交材料
1.身份證的原件(相關原件核驗后即退還,下同)及正反面復印件。
2.《畢業生登記表》類型請選擇“非公開學院”,要求使用激光打印機、80g/㎡(或以上)A4復印紙、雙面打印《畢業生登記表》一式兩份,考生不得對該表的內容及格式作任何更改。
3.由于姓名或身份證號變更等原因,與前置學歷相關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須提交前置學歷畢業證書原件、復印件,以及公安部門的有關證明材料。
(五)特殊專業要求
1.申請辦理機械制造與自動化專業(專科)畢業的考生,須提供機械類工種高級國家職業資格證書和高級技工學校畢業證書。
2.申請辦理電氣自動化技術專業(專科)畢業的考生,須提供電氣類工種高級職業資格證書和高級技工學校畢業證書。
3.申請辦理藥學專業(本科)畢業的考生,須提供有效期內的衛生類執業證書(注:證書上必須有“執業”二字)。
4.醫學、藥學、護理學或其他醫學相關專業的中專或專科畢業生,辦理食品營養與衛生專業(專科)畢業時,如選考臨床醫學總論(課程代碼:05747)、疾病的營養防治(課程代碼:05748)、中醫營養學基礎(課程代碼:05749)、食品衛生法規與監督(課程代碼:05750)、烹飪與膳食管理基礎(課程代碼:05751)、烹飪與膳食管理基礎(課程代碼:05752)、食品營養學(課程代碼:00988)等七門課程,須提供相關專業的中專或專科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五、其它注意事項
(一)根據最新疫情防控要求,考生到東莞開放大學提交畢業材料時,須持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和粵康碼綠碼,自覺遵守測溫、戴口罩、掃場所碼、查驗行程卡等各項疫情防控措施,即辦即離開。無粵康碼綠碼、7天內有高風險地區旅居史者不得到現場辦理;如有發熱(體溫超過37.3℃)或咳嗽等與新冠肺炎疑似癥狀的,請及時前往醫院就醫,一律不得進入現場辦理。不具備到現場辦理條件的考生可委托他人辦理,如有問題請提前與東莞市招生考試辦公室(電話:0769—23126082)聯系。鑒于當前疫情情況,建議考生結合自身實際,在工作或居住所在城市就近提交畢業材料。
(二)凡達到畢業要求的考生,應在市考辦規定的時間內,及時提交相關畢業材料,逾期者不予辦理畢業手續。
(三)領取畢業證的時間預計在2023年5月初,我辦將通過短信通知考生領取畢業證的時間和地點。按教育部規定,自考畢業證只發一次,遺失不補。畢業證書應由考生本人憑身份證原件及辦理畢業證的回執前來領取;如委托他人代領,須出示代領人的身份證、畢業生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代領人身份證和畢業生身份證復印在同一頁),考生須在代領委托書上簽名按手印。領取畢業證書后發生遺失、損壞、被盜等,一切責任均由考生本人和代領者承擔。領畢業證地點:東莞市招生考試辦公室,東莞市東城街道八一路1號市機關二號大院2號樓303。
(四)申辦完成了當次自學考試畢業手續,因工作等需要申請開具學歷證明的考生,可按照省考辦相關規定辦理學歷證明,具體安排詳見廣東省自學考試管理系統網上辦事服務系統公告。
附件1.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畢業證書電子注冊圖像采集規范及信息標準.docx
附件2.廣東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畢業證書電子注冊圖像采集及畢業申請操作流程.docx
東莞市招生考試辦公室
2022年12月8日
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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