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浙江自考生如果想把合格的課程成績轉到外省,需要在規定時間內提交轉出申請,審核通過后,其成績才能順利轉入外省,得以保留。通常情況下,考生可以選擇在2月、8月提交申請,申請轉出前必須先拿到轉出地的考籍。一起來看看2023上半年浙江自考轉出申請時間及要求吧。
一、2023上半年浙江自考轉出申請時間:2月21-28日
1、信息查驗、更正時間:2月21-28日(28日16:30截止)
2、轉出時間:2月21-28日(0:00-24:00)
具體的轉出申請步驟,可以查看《2023年上半年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省際轉考(轉出)辦理指南》。
二、2023上半年浙江自考轉出申請要求:
1、在轉入地取得一門或者一門以上課程合格成績,取得轉入地考籍。
2、違反有關考試管理規定被停考或者延遲畢業期間,不得轉出。
3、已經取得某專業全部課程合格成績的考生,只能在原報考地省級考辦辦理畢業手續,不得轉出。
4、免考課程成績、實踐課程成績、畢業論文成績不得轉出。
5、辦理浙江自考轉入手續未滿一年的,不得申請轉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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