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很多考生都是第一次報考浙江自考,對于轉考相關的內容都還不太熟悉,不知道要怎么辦理轉考。那今天浙江自考網小編就來給大家說一說浙江自考轉考怎么辦理,想要了解的考生可以一起來看看下文的內容。
一、浙江自考轉考怎么辦理:
1、浙江自考考生申請轉考必須是在轉出地已經參加考試并且取得了一門或者以上的合格成績,自考辦已經為其辦理了自考檔案才可以。
2、辦理轉考的考生需要準備單位證明信、準考證、全部單科合格證和本人轉考申請,然后去到當地考辦辦理考籍檔案轉出手續。之后自考辦會開具相關轉考證明信,考生可以憑借此信辦理轉入手續。
二、浙江自考轉考流程:
1、浙江自考轉入流程:
(1)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辦理轉入手續。其中,考生檔案在3月份轉入我省的,辦理時限為當年的3月1—25日;考生檔案在9月份轉入我省的,辦理時限為當年的9月1—25日;如逾期辦理,考生檔案將被退回轉出省。
(2)考生登錄省自學考試管理系統,通過考籍管理模塊中的外省轉入功能,查實我省考辦已經接收到轉出省考辦寄出的考籍檔案,記下外檔號,打印《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轉考(轉入)登記表》,并簽名確認;然后向縣(區)考辦提交該登記表以及我省準考證、身份證的原件和復印件,并在復印件注明外檔號。
(3)考生在我省記錄的個人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別、出生年月、身份證號)必須與轉出省所記錄的個人信息一致,如有變更,須提供公安部門的相關有效證明材料。
(4)縣(區)考辦收集考生材料,驗核考生材料后,打印《外省考生考籍轉入憑證》交考生,證件原件退回考生。縣(區)考辦將考生材料統一集中報市考辦。市考辦驗核考生材料后,在復印件簽署意見并加蓋公章,分別在每年3月和9月的規定時間里(具體時間查看教育考試院官網公告)將考生材料以及《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轉考(轉入)登記表》上報省考辦。
(5)省考辦審核后,不返回書面結果,考生可通過省自學考試管理系統查詢審核結果。審核通過的考生,可使用該系統的畢業預測功能查詢報考專業所需通過的課程。
2、浙江自考轉出流程:
(1)省考辦審核通過后的考生考籍檔案將按分別于每年上半年3月上旬和下半年9月上旬寄出。其中,申請上半年轉出的考生,必須在2月15日前辦理轉出手續(具體時間詳見各地市考辦有關通知);申請下半年轉出的考生,必須在8月15日前辦理轉出手續(具體時間詳見各地市考辦有關通知)。
(2)考生的個人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別、出生年月、身份證號)必須與省自學考試管理系統記錄信息一致,如有變動,應先辦理考籍信息更正手續。
(3)考生須將同一準考證的全部有效成績一次性轉出,如需同時將兩個以上準考證的成績轉往同一省份,須先辦理合并準考證,再使用目的準考證辦理轉出手續。
考生登錄省自學考試管理系統,通過考籍管理模塊中的轉出外省功能提交轉出申請,打印《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轉考(轉出)登記表》后,簽字確認;然后在當地市考辦規定時間內向縣(區)考辦提交該登記表、我省及外省準考證、身份證等有關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
(4)每年3月和9月的規定時間里,考生可以登錄省自學考試管理系統,查詢轉出的相關情況。若轉出成功,可按轉入省有關規定辦理轉入手續。
(5)考籍檔案轉出后,我省不再保留考生的考籍信息及成績,考生亦不可再使用已轉出的準考證辦理相關考籍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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